(原标题:用了18年的浴缸坏了,男子要求全额赔偿!结果出人意料)
结束一天的忙碌
每天回家最想干的事情是什么?
大家是不是和小最一样
就想吃完晚饭泡个澡
躺在浴缸里吃个零食、煲个剧
想想就很美妙啊~

但是碰上浴缸漏水
就非常闹心了
最近
江阴的吴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尴尬事

不过
小最了解下来
吴先生购买的这个浴缸
发票或凭据:无
消费者提供的保证书商家盖的公章:无
浴缸的保质期:已过期
最最最关键的是:
吴先生的浴缸已经使用了18年!

这究竟是什么情况?
用了近20年的产品
任何凭证都没有
出现问题还来投诉?

图文无关
原来,早在2000年7月,吴先生称在江阴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个价值6000多元的浴缸,但是使用了不到半年时间,浴缸底部就发现有凸出损坏的情况,当时厂家人员到现场查看后给予了吴先生1000元的补偿金。

吴先生告诉小最,当时厂家人员不仅对此作出了赔偿,当场还写了一张保证书,内容是:保证该浴缸不会再漏水,如果以后一旦出现漏水情况,公司将免费更换、安装新的浴缸,所有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。吴先生这才同意了,并且一直妥善保存着这份承诺书。

而就在最近,吴先生发现这只浴缸又有部分损坏导致漏水,于是就带着这张18年前的保证书找了该品牌的江阴经销商,要求免费更换同样的浴缸或者退还6000元现金,但鉴于消费者当初购买该品牌的专卖店早已关门,当时的老板也已不知去向,现在的经销商并不承认这份保证书,因此不愿意赔偿。

心急火燎的吴先生最终找到了消保委
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查认定
仅仅只有商家人员的签字
原经销商已经关门
吴先生投诉希望退还全款的要求过高
法律依据并不充分

在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与
上海厂方以及品牌经销商联系沟通后
最终厂方愿意赔偿消费者2000元现金
吴先生也表示满意
事情才得以圆满解决
提醒
1、购买商品时,一定要索要发票、保修卡等相关凭证。
2、一旦发现问题,及时与厂家联系沟通。
3、如有纠纷,消费者应及时与消保委联系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责任编辑:吴淑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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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最江阴 江阴市场监督管理局 ,侵删